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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
现在把城镇居民户口转成农村户口需要手续:(一)书面申请报告;(二)《入户申请审批表》;(三)《户口簿》、《身份证》;(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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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只要房屋有相关合法产权证书,是可以继承并办理过户手续的。 2.至于是否能把农村户口居民的房子赠与城镇户口居民,各地的做法可能并不一样。可以到当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咨询一下。 3.我个人认为,赠与实质上是处分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对宅基地面上附着建筑的所有权进行了处分,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房随地走的原则,必须要连同宅基地一并处分,而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城镇户口居民是不能获得农村宅基地的。 4.可以到公证机构去咨询一下,看能不能做公证。
我们国家现在分为两种户口,一种为城镇户口,而另一种则为农村户口,那么城镇户口可以转农村户口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农村可以转为城市户口,但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并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反过来说,城市户口也可以转到农村户口,但也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并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这个条件主要是,必须由所要转入的村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然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户口准入政策。一、“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三《户口簿》、《身份证》;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七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1、宅基地未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话,原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只要符合城镇规划,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国法函〔200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作如下解释:该项规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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