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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有哪些内容?

2022-09-10
低值易耗品管理一、低值易耗品,指单价低于固定资产规定限额,能够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状态,或价值虽然较高,但易于损坏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换、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物品。二、根据抵值易耗品的上述特点,应实行单独管理。三、低值易耗品的分类(一)一般工具,指各种通用工具。(二)专用器具,指单位某项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小型工器具。(三)办公用具,指单位日常办公活动所必需的各种物品。(四)炊事用具,指单位餐厅和厨房所必备的工具。(五)劳保用品,指单位为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按劳动保护规定所配发的劳动保护用品。(六)其他,指上述各类未包括的低值易耗品。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一)财产物资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编制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经财会部门审核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购进。财会物资部门要对在用、在库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和管理。(二)单位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对低值易耗品可以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1.对消耗较快的低值易耗品,制定消耗性定额,对使用部门采取“定额供应,包干使用”的办法。 2.对耐用低值易耗品,采取“定期供应,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最低使用年限,期满后经验收鉴定确实无法使用时,以旧换新。 3.以业务部门不经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可采用由财产物资部门“统一管理,临时借用,定期归还”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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