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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内卖房出租人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
买卖不破租赁,出租方转让租赁房屋的,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以继续租赁。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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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买或在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东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租客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继续有效。为了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维护承租人居住生活的稳定,民法典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规定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被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卖给第三人的,第三人不能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为由对抗承租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买或在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东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租客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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