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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 然而国家规定的产...
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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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对每个产妇都是一样的。只要你们是合法地生育子女,你就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包括生育延长假才内的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执行。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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