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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配偶享有陪产假一个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
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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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胎产假158天,根据我国《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配偶护理假1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河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男方可以享有1个月护理假。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对于产假,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一孩、二孩、三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你足够幸运,3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是31天,就可以休19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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