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终止后条款没有效,但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最好在月头提出来,然后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2、按照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人事部健全的,那么会提供离职单,劳动者只需按照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3、工作交接后,在月底,公司要开具,给劳动者手册、员工档案,才算办理完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