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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1,法律上,没有续签但是仍然按照原合同的权力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协议合同期限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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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是2005年6月签的合同时间为6个月,也就是说到2005年12月31日为止,从06年元月1日起我们既没有收到通知说要解除合同,也没有通知合同延续,是否可以认同合同自动延续。如果在今天的合同签定中,我是否可以问此次合同的起止时间,签定合同的时候我是否可以以合同到期(如果自动延续该是到6月或者12月)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一旦我不签定合同是否可以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还有失业保险?我是农民合同工。1双方没有续约也没有解除合同,则视为不定期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2你可以拒绝续约,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国务院[1986]77号文件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得到“生活补助费”。该文件已于2001年10月19日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答复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此类问题请示中明确,可以发给劳动者至文件废止时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人标准工资。因此,如果你与单位有书面合同,合同到期,单位属国有单位,则可以取得生活补助费,从进单位到2001年10月,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 A.不需要支付的情形 a.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 b.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而以提前30天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c.劳动者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的; d.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维持原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B.经济补偿以上一年度全部收入/12为月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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