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留置权与动产质权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2024-11-30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前,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因此,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留置权的实现需要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 留置权因为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21,311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