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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综合管网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当配置的水泵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
公交停车港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同侧停车港的间距宜为500―800米。(二)港湾式停车港直线段有效长度不宜小于30米,其宽度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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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线路应当设置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其范围包括:(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轨道线路外边线外侧30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四)跨江河的轨道专用桥梁上、下游各200米内。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确需建设的,应当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在城市主、次干道上埋设管道,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的规模埋设,除临时施工管道和直埋电力、通信电缆外,不得低于以下数量及规模:(一)电力电缆沟及管道6条(孔);(二)通信管道12孔;(三)天然气管道100毫米;(四)供水管道200毫米、排水管道400毫米。
在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其建筑控制线、防护绿带按照以下标准划定:(一)位于高速公路正线两侧的,建筑控制线距高速公路中心线不得小于66米,其中防护绿带不宜小于50米。临高速公路立交匝道的,建筑控制线距立交匝道外路肩边缘不得小于50米,该范围为防护绿带。(二)位于国道两侧的,公路红线距道路中心线10米,建筑控制线距道路中心线不得小于30米,之间为防护绿带。(三)位于省道两侧的,公路红线距道路中心线10米,建筑控制线距道路中心线不得小于25米,之间为防护绿带。(四)临立交匝道的,建筑控制线按照相交公路中等级较高的标准划定。(五)公路隧道的建筑控制线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执行。在城市规划区内,相关规划控制标准严于上述规定的,从其规划。因高边坡、地质条件等原因,公路用地距离建筑控制线小于10米或者突入相邻用地建筑控制线的,该相邻用地建设时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评估,确保公路安全。防护绿带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架设杆路、埋设管线、道路、公厕、垃圾站、轨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出入口、风口、冷却塔、区间线路、试车线)等市政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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