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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公司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所属行业(经营特点)和“股份有限公司”三个部分组成;公司名称前应冠以所在地区和区划名称,在冠用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同行业的公司的名称不得混同.公司不得使用下列名称: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
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企业名称有几条原则性的规定,其中包括,企业的名称应由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和直辖市)或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企业的名称还应该要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的行业特点,不能有暗示超越经营范围的业务。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损的 2、容易引起误解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的 3、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名称 4、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的名称以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使用除外)、数字 6、其他法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基本信息 注册号 410103000080774 名称 郑州博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钱巧 注册资本 50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14日 住所 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西、航海路南鼎盛时代大厦1单元10层1018号 营业期限自 2013年11月14日 营业期限至 202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 核准日期 2015年3月11日 登记状态 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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