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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为逃债把房产赠与继女赠与合同,如果认定为虚假的意思表示,那么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对于赠与的房屋是否能够收回,要分情况考虑,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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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 2、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 3、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对于破产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可以追回取决于两个时间:1.如果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一年前已经赠与并且交付的,您不能追回;2.如果破产债务人在一年内六个月以前赠与,以是否出现破产原因为条件,出现了破产原因债务人仍然赠与,可以追回;3.破产债务人在申请破产的前六个月内赠与的无论什么情况,你都可以追回。4.当然以上条件不包括,受赠方恶意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与受赠方恶意串通躲避债务当然可以撤回。
如果拆迁房屋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将其过户到儿子名下的,则视为对老人对儿子的赠与。现在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的,老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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