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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用人...
1、首先要看您的劳动合同,看您的工资是否已经包含了加班工资。 2、如果没有包含加班工资,就按您的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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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关于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 (1)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1。双倍工资数额应当是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到2009年5月共15个月的工资,即2500元*15=37500元,因为新《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赔偿的双倍工资数额应当是你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共25个月的工资,即2500元*15=37500元,不用再乘以2,因为你以前领过15个月工资。 2。这一项叫“经济补偿”,不叫赔偿金。其他基本上没问题,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从进公司之日起,到离职那天止。《劳动合同法》看一遍即可知道相关条文是第几条。因为你是被解雇的,你还可以要求双倍失业金赔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住: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解释: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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