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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
人民日报海外版编辑部:我是贵报的忠实读者,一段时间以来,在《读者园地》版上连续刊登的“我国对华人华侨有关政策问答”栏目,对我们海外侨胞帮助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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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她的下落,知道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到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对方不出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面谈,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盖上律师事务所的章。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如果不涉及财产纠纷,双方可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也可起诉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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