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该是划拨性质。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个人来说...
指土地财产,是土地的经济形态,即在一定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若想做一名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不仅要通晓房地产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济南没有土地证当然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的公告》来看,自2015年12月30日起,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不是强制性的,市民可以根据意愿更换,以前的旧证依旧有效,但不会再继续颁发。当然,如果市民根据自身需求想要将原有证更换成新版不动产证,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提出申请,如申请过程中有变动,也可以撤回申请。
应该是划拨性质。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个人来说,购买之后可获得完全个人产权,可自主转让出售。经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和商品房一致为70年。《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第四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对离退休职工、教师家庭住房困难户应优先安排经济适用住房。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5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