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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足15年的,可申请领取失业待遇。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交养老保险,如缴交则视同就业,放弃领...
《失业登记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60天之内,应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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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者找到新工作的,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有新工作的,就不符合该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能领取。因此,您应该与单位协商,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时,不要将原因归因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任何损失,您也可以领取。3、另一种方法是,辞职理由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如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等。根据上述原因辞职,不仅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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