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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一方随意处置不具有法律效力。《...
过户给小三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配偶可以要回。 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一般认定为无效,另一方可以依法向辖区法院起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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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一般属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集体土地,若户口在该村(社区),属于该村成员,该房屋已经办好搜索房权证,村委会同意过户并能出具证明,可以过户;满足不了上述条件不能过户。 购买小产权二手房的风险远远要比收益大得多,消费者最好不要再将目光,集中在这种产权类型的二手房上面。 所谓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即使作为完全自住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不能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过户房产给小三是可以要回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随意处置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处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要回,处置的是个人财产则不可以要回。
转让给小三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可以回来。由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另一方擅自将房产赠与小三的,对于该赠与行为其配偶可要求认定无效要回房产。 如果房地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赠与方已经将房地产转让给三太太,则不能再回来,除非三太太有下列情况: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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