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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应真实、合法、有效,欺诈及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及可撤销的,你父亲在过户当时是否被对方进行欺诈?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一方随意处置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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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已经登记在老哥名下,属于老哥财产。属于赠与,不能要回了。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经另一方同意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生活实际中,并不是夫妻一方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比如,夫妻一方去超市购买蔬菜用于做饭,或者购买衣服等生活用品,就很少有夫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首先,销户并不影响继承,所有人死亡后都会销户,但没听说应为销户就不能继承;其次,如果现在就分割的话,您这种情况,每个人三分之一;再次,您要考虑一个问题,您的后妈是否有继承人,她的父母、子女,如果有的话,您的身故后,她的三分之一应当由她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除非在她身故前写下遗嘱给您们或者你们中的一个,否则的话,她的份额也并不由你们哥俩继承。经过对比,现在过户和以后过户其实意义不大,甚至以后过户会更加麻烦,建议你们现在就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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