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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已经登记在老哥名下,属于老哥财产。属于赠与,不能要回了。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
如果已经过户,属于你女儿和配偶的房产,一般无法收回。 除非出现法定的撤销赠与合同的行为出现。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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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转私的时候您父母是否仍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如果当时产权获得的时候您双方并未离婚,那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您母亲若去世了您和父亲可以对您母亲的份额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3、目前您父亲如果立遗嘱只能对其自己的财产予以分配,对于应当由您继承的四分之一无权分配。 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本事宜,可以要求对该房屋进行继承并要求分家析产,如有需要可以电话或带好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本律师。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单从房产来说,是你父母亲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应当属于你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但从你父亲与对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来说是有效的合同; 3、但是,综合分析:由于该房产是你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你父亲一个人卖给他人,属于部分无权处分,合同也就属于部分无效;然而,是否是你们当时急需用钱,你父亲将房屋出售,还是其他情况,均有待考证;因为,既然你们有这样一套房产,被你父亲私自出售给他人,那么你们都不知道也有待考证;况且,你父亲从外面拿回10万元钱应当会说明该钱是怎样来的,因此,你们知道后没有问询和提出异议,那么就可以推定你母亲已经同意,这对你们不利;如果在某种情况下,你父母亲不在一起居住,也就是说不在同一个城市居住,那么不知道你父亲单独出售房屋就能够说得过去,因此,需要看当时的情况以及实际事实是怎样的; 3、建议你们对于该套房屋的问题积极协商处理,毕竟也都是亲戚,而且以上的分析也都切中你母亲如果主张权利的要害之处,因为你父亲已经将该房屋出售,并且已经交付,只是还没有过户,这样的案件来说如果到了法院也有可能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社会的稳定性问题;再有就是你父母亲的学校规定不能私自出售或者处分,那么你父亲的买卖行为也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但是学校如果知道了私自买卖又会怎样处理,因此,你们都需要考虑;如果你们能够相互协商处理,对方同意将房屋退还,那么你们应当给予对方的补偿,应当按照现目前的同地段、同质量、同期限的房屋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而后按照以前成交的价格进行对比而进行协商,在这中间取一个价格进行补偿。当然,如果你们也可以进行诉讼维护你们的权益,如果该房产出售当时的市场价明显高于10万元,而且你父亲又是为了治病急需卖掉该房屋,那么你们也可以按照对方趁人之危等理由维护权益,当然建议你们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直接与律师面谈,看是否有较为合理的理由来维护你们的权益,但是你们应当考虑到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不利的方面。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那么属于你的财产,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2,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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