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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的。如遇检查配合就可以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
现在就公租房转租有人查吗得问题进行回答:在租住期内,申请人不得擅自转让、转借、出租或者调换所承租住房,如出现该类情况,申请人应当退回所租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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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你遇到检查合作,你不会来检查。不要再吸烟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社区戒毒困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一、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公租房项目动态监管,对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产权单位要按照“谁持有、谁管理”原则,落实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入户走访、日常检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向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告。 二、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使用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监管方式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以人脸识别、电子围栏等信息技术为切入点,加快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已入住项目力争年底前全部加装人脸识别系统,不断提升违规预警、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使用监管工作水平。 三、加大对使用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保障房后期政策,倡导承租家庭合法合规使用保障房,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各产权单位在公租房小区张贴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下一步,全市将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健全常态化的监管工作机制,维护公租房小区的良好秩序。未来,我市将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引入定制服务、智慧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大数据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和谐、宜居的保障房社区,全面提高住有所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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