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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
主要你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对提取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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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自住住房改造大修的,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籍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十一)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籍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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