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时配偶方有权获得公司股权,离婚股票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未上市股份...
离婚时配偶方有权获得公司股权,离婚股票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未上市股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如果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配偶取得公司股权,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有权取得公司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必须达成协议,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
1、离婚后丧失法定继承权。 2、离婚后,一方死亡的,继承: 首先是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死亡当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按照人数均分。 3、如果离婚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那么离婚后男方死亡,前妻没有继承权。
根据该类财产的性质,不能直接分割出资财产,只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进行处理。具体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1、直接转让出资。该方法是指,参与经营公司配偶一方将属于配偶另一方的出资份额(通常为其出资额的一半)转移给另一方,从而该另一方在名义上和实际上也成为公司的出资人和股东,并拥有相应的股权。但该处理方式受到以下两个条件制约:第一,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同意配偶另一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第二,作为受让公司股份的配偶是否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该处理方式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持公司股权一方进行评估,操作起来简单方便。但由于受上述两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2、作价补偿。由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方式实现对另一方的补偿。鉴于分割时股权所代表的价值与当初出资时的金额不一致,同时由于有限公司财务不公开,只有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配偶一方所持股份进行评估,才能按股权的实际价值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否则,直接按出资价值补偿,对另一方可能会明显不公平。因为公司的财产不断增加,股份也会增值。3、拍卖分割。这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双方都想拥有股份,二是双方都不愿意拥有股份。在第一种情况下,可由双方竞价,谁出价高股份归谁。在第二种情况下,可将股份拍卖,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在操作时应通知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作为竟买人参加,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成交价无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