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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采取如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申请支付令;②、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
由此可知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则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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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重大事故,法院不会判决这类雇佣关系的纠纷。
加班费举证首先是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举证,如果没有这个证据那就需要要求单位提供考勤表什么的来证明了,如果考勤表什么的证明的是没有加班,而劳动者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加班事实,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从以上规定可知,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雇员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本案王某在高速公路上违章穿越中央隔离带只有重大过失,其因此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也充分说明王某是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因此,配货公司不但不应补发王某服刑期间工资,还可以向其追偿已支付的轿车司机的死亡赔偿金等人身损害赔偿和轿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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