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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有: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 ...
破产请求既可以由债务人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在申请破产后,多数债权人都不能在程序外自行索取债务,债务人也不能转移受破产程序管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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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股东申请强制清算,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股东可以向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公司的主体主张有关权利。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企业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1。破产偿债。对经营极差、资不抵债严重的企业,依法破产。二、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多、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多,但经营正常业资产对应、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债务可视为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解决。三、债务减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各种外部因素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困难,但债权债务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继续经营。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立即索赔造成更大的债权损失,债权人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清偿债务。四、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指对经营亏损、陷入困境的国有中小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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