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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最新《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
1、在工龄计算的方面,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在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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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 15条规定: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 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算工龄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中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经济补偿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军龄或军龄加参军前的工龄在八年以上……的,可以定到三级”,在执行中,可否将退伍后的工龄加上,即军龄加退伍后的工龄在八年以上的,也可以定到三级。我们认为:在确定退伍军人的定级工资时,不应该将退伍后的工龄计入,因为国务院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是指军龄加参军前的工龄,不能加退伍后的工龄。其所以要这样规定,据我们理解,主要是为了“严加控制,减少矛盾”,减少新老退伍军人之间,以及新定级的退伍军人与其他职工之间工资待遇上的矛盾。至于在实际计算工龄和享受劳保福利待遇时,仍按原有规定,将复员、退伍军人退伍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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