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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 15条规定: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 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
“军龄或军龄加参军前的工龄在八年以上……的,可以定到三级”,在执行中,可否将退伍后的工龄加上,即军龄加退伍后的工龄在八年以上的,也可以定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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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龄计算的方面,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在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一同计算为连续工龄,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的待遇。 2、待分配时间是指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它从报道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算的,最新《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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