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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急着去上班?领导不催,只管休息,带薪的哦。【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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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发生工伤之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所以的工伤待遇将由企业承担。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和企业的一种保护,如果职工有工伤保险,那在发生工伤的情况下,企业将减轻很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1、首先国家的法定的节假日或者说双休日这些都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对于企业来说,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可能会有所变动,但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如果上班,那么就必须按照加班来计算加班费用。 2、你说的触犯劳动法这个问题,有些严重了,如果企业对加班的员工进行加班补偿,那么就是合理合法的。 3、现在企业都是自主的招工,如果你觉得自己吃不消,可以选择辞职,或者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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