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确定征地补偿的合理性?

2021-04-07
(一)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征地是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收地是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改革开放以来,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有所提高,补偿范围也不断扩大,趋于合理化,但是还不够。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二)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市场化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而且已经走向市场化,这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大势所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拆迁当事人逐步市场化。随着用地性质的日益市场化和专业的中介公司进入到拆迁活动中,拆迁的强制性逐步减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正逐步形成平等关系,拆迁谈判也逐步形成一种平等的协商机制。拆迁方需要综合考虑拆迁成本和工程建设成本,选择总成本较低的选址方案;被拆迁方也可以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取最有利的补偿方案。强制拆迁作为一种单方面的行为越来越少被采用。2、拆迁评估逐步市场化。首先是各类房地产估价机构已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其性质已由政府部门的咨询机构转化为独立、公正、客观的价格鉴证机构。估价结果不再只对政府部门负责,而是对各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其次是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再只为某个政府机构服务,而是面向整个市场,为拆迁双方当事人服务。拆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符合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拟拆迁房屋进行评估。3、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逐步市场化。补偿方式更多地采用回迁安置(旧房换新房、农民私宅换小区商品房)的方式,或者是提供多种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补偿价格也从重置成新价改为市场价格,更加接近于被拆迁房屋的现实收益和预期收益,易于为被拆迁人所接受;补偿范围也有所扩大,趋于合理,除了房屋给予补偿外,室内装修和其他构筑物、附属物也给予补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经营损失费补偿标准都以市场租金为标准,随行就市,更为合理;不但房屋所有权人得到补偿,用益物权人(租赁人)也得到补偿。对于征收土地的原因应该也都有了初步的印象了。征收土地有的是为了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有的是为了建设一些民生工程。但是无论是哪种原因,都是为了大多数的人利益,但是也不会因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相关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