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
法律规定的具体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到期了也不必担心,如果你买的房子有产权证并且能过户的话,就说明了这个房产肯定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拆迁的时候是不可能要求很严的,大多数人不要说房产证、土地证,就是建筑执照、规划许可证都拿不出来,一样可样得到补偿。因为拆迁补偿是民事协商性质的,协商是主要手段。根本没必要担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