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退耕还林合同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农村退耕还林合同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到期,可以重新发包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4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