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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程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接着,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
房产是立遗嘱人单独所有的,并且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的,自书遗嘱有效。房子是立遗嘱人的私人财产,他愿意给谁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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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带着公证的遗嘱,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登记证,相关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 2,如果是普通的遗嘱。需要其他继承人认可,一起办理公证手续或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遗嘱的房产过户: 1、首先需要公证,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2、接着去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过户。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公证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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