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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可以出售,但出租人需要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
作为房屋出让人,你应当保证房屋的安全性,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对房屋进行鉴定合格的可以出售。如房产证件齐全的话房屋当然是可以出售的,对租赁你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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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可以卖,但是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1、业主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担房地产费用的,应遵守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业主支付房地产费,业主是承担房地产费的唯一主体。但是,合同约定承租人支付房地产费时,所有者必须对房地产费的支付负连带责任。因为房地产的实际使用者接受了房地产服务,但不是房地产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所有者仍然是支付房地产服务费的第一责任人。业主与承租人约定承租人支付房地产费时,其约定性质上属于债务转移,房地产公司承认该约定时,应视为业主与承租人之间发生债务承担的法律关系,但该债务承担不是免责式。根据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房地产公司应直接起诉房地产实际使用者,不得向所有者主张。房地产费约定的债务负担是并存债务负担,所有者不能免除债务负担,必须对房地产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第41条的规定,业主和房地产实际使用者约定由实际使用者支付房地产服务费用的,由此约定,但业主承担连带支付责任。2、如果业主和承租人对物业费没有约定,则物业费应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有义务交纳物业费。如果业主和承租人之间没有关于物业费的约定,则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并没有发生转移,显然仍然应当由业主承担。业主在交纳物业费之后,没有权利要求承租人承担该项费用。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租赁费,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租金即包含了物业费。
出租屋可以买卖。房东买卖已出租房屋的租户可以对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房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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