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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不给员工押金合法吗

2022-03-27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许对劳动者收取押金单位收你押金的时候是否开了收据如果有收据你可以凭借收据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返还但是现在用人单位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在收据上直接注明收取的是押金大多数都写的是培训费.服装费之类的而且都没有单位公章所以在索取的时候难度很大至于拖欠你的工资是必须给你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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