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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突发脑溢血,治疗20天后死亡,既非因工,也非意外伤害,与施工单位无关,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可以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通常情...
1,如果脑溢血属于自身疾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在工作时间发病超48小时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2,对于相关的抢救、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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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里面,突然发生脑出血,如果没有死亡的话,就不属于工伤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保的话,导致你受到医疗保险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虽然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的脑溢血,但因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而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予必要的人道援助或资助。
这个问题很复杂。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规定,你不能算为工伤;但可以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应当支付医疗期工资(即病假工资)。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医疗保险,这是违法的行为,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参照当地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标准报报销医疗费用。实在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序,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依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法条来说这个是不算工伤的,有特殊情况就要看是不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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