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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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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即可。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的,还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凭报纸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原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再去预售登记。如果已经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上述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你可以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复制购房合同,然后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开发商拒绝协助办理,房管局会给与行政处罚,同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一般一份完整的里会有四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但是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那份合同就要放在银行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了,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分两种情况: 1、如果行为人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该在签约当日起30日之内就要到上述的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因丢失收据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 2、如果行为人购买的是现房,应该针对房屋,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才能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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