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是死者的子女,随母亲姓也在供养亲属范围之内。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的规定,职工退休后死亡时,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本企业职工2个月平均工资付给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益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有。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4)交通费等。
对于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本人认为,条例之所以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原因在于供养亲属需要职工供养,如果职工不因工死亡,则其供养亲属在年老后就会老有所养,而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在那时就会丧失生活来源,故工亡职工死亡时其父母未达到领取抚恤金条件的,当时不能领取,在其达到领取条件时,凭有关证明文件应当可以领取。这个问题为避免实践中因理解分歧而发生争议,最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出明确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4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