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伤残鉴定有什么法律规定等知识,综上所述,伤残鉴定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按照法律规定流程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所鉴定的项目包括有损伤程度、因果关系、保险理赔以及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残疾鉴定需要检查什么?根据残疾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工伤交通事故、治安等各方面鉴定不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针对要求提前退休和退休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地方残疾人等级鉴定,有户籍的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科室进行鉴定。三、交通事故伤害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的,嗯部门指定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四、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的派出所法院指定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例如,如果有人殴打人,需要鉴定眼睛或肋骨。五、残疾军人等级鉴定,民政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直属荣军医院鉴定残疾等级。这里的主要对象主要包括部队退役的七级残疾军人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34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