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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父母过世,但建造的房屋是其全款的,所有权该如何确定

2022-05-06
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家庭共同财产、添附、重建、析产、继承等。 1、按照当时建造的情况,该房子应为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即父母、大儿子、小儿子三份。三方各占三分之一。 2、在翻修时,主要费用由大儿子承担。该房屋通过翻修使其价值在原来基础上增加。考虑到增加额只应由父母和大儿子享有,因此,翻修后的房子份额实际为父母仍为三分之一、大儿子二分之一、小儿子六分之一(按翻修后房屋的价值为原房两倍计)。 3、父母去世后,其遗产中的房产份额即房屋的三分之一,应由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均等分割,各占该房屋的十五分之一。但要考虑对父母赡养较多的人适当多分。 通过以上分析,大儿子至少可以主张该房屋三十分之十七的份额,其中继承的份额为三十分之二。 (朋友,律师是靠收费养活自己和家人的,你这么复杂的问题,自己本来就有50个积分,多少拿出一点来悬赏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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