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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遗嘱公证,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
关于遗嘱继承公证,一般需要1、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2、遗产证明书。例如,房地产证明书、土地使用证明书、存折、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费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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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去到公证机关领号办理业务;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材料齐全的所有证据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交给承办公务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在公证员受理审核后,出具《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三、交由公证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如果立遗嘱人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八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二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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