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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委托施工...
房地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地产税有从价和从租,从价税率为1、2%,从租金中征收的税率为12%,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余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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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交税时间:企业按季交纳,个人按半年交纳。凡按季交税的,一年分四次安排征收;凡按半年交税的,一年分两次安排征收。其详细交税期限,由市、县税务机关断定。 按人均核算,人均超越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进行房产税征收。 房产税按房子市场价的70%核算适用税率0.6%。对住宅每平米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产品住宅平均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1.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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