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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哪些拆迁补偿?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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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承租人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如果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约定了房屋拆迁,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补偿,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违法建筑拆迁能否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一、一般影响城市规划,仍可采取纠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已依法办理手续并缴纳罚款的,视为征收时的合法建筑。 第二,在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前,已经建成。即使没有获得任何批准许可,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必需的建筑,也应视为合法建筑进行补偿。 三、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后,房屋只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物予以释放补偿,即假设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缴纳的税费。 四、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后建造的,未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参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即假定合法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缴纳的税费和罚款。 5、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后,已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6、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后,未取得任何批准许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不予补偿。
1、一般可以主张: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的损失(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等等。以上赔偿项目根据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还是场地房屋调换安置会有所不同,并非全部项目都补偿。补偿以“适当”为原则,但是,何种程序为“适当”。需要被拆迁企业及代理律师准备大量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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