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其针对虐待罪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修改。第一,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修改为:“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第二,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轻度的诽谤行为,是不需要进行判刑的,如果构成了诽谤罪,那么最轻的处罚一般都是管制或者拘役,这个诽谤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