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无权不给业主卖水电。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支付物业费。物业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民法理论的规定,在专有权、共有权以及管理权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大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管理权;同时,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转让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因此,业主不可以只卖住宅,不卖电梯等共有部分。
在一般情形下,物业没有权利清走租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物业无权擅自停运电梯。《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根据此条可知,物业公司应该保证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证业主合法权益。扩展资料: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追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6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