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与长期请病假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已知悉你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企业管理的概念。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而定。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而在病假期间是可以的。这是最大的区别并且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短于医疗期,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之情形(一般不会触犯)用人单位在这一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病假短于医疗期是一般不会有问题的但是病假超过医疗期则有可能有问题。以下为医疗期长短的规定在此之内病假均为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以上,为一般的医疗期规定。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生病,而且申请病假,但超过法定医疗期的,那么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病假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0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2,897人已浏览
1,5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