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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情侣如果分手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不少情侣闹僵一言不合就说要告对方,索要分手费什么的。而被索要的一方可能...
要分手费只是当事人提出了主张,是否达成合意需要相对人的确认或予以,相对人占有主导权,因此仅主张分手费不属于敲诈行为。如果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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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取决于情况。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所有人使用威胁或者威胁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客观行为条件:行为人必须以威胁或者威胁的方式勒索财产,这是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特征。威胁和威胁是指通过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强迫,造成心理恐惧和压力。威胁或威胁的方法有很多,如暴力;揭露隐私和非法犯罪活动;破坏声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通过第三方传达;可以是明示或暗示。因此,如果要求分手需要上述非法手段,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是否属于敲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没有达到数额标准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被索要分手费的一方可以报警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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