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一般不受法律支持,但也不受法律强制。简单来说,索要分手费显然是不准确的。要确定分手费是否是敲诈,要从以下几点来...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于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无明文规定,致使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救济处理尚无统一作法,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时确认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另一种情形是不认定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接受分手费一方的诉讼请求。如果法院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那一方怎么给付分手费呢?给付分手费的方式如下: 1、当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马上给付对方分手费。 2、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3、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 4、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
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索要分手费一方索要的分手数额较大(一般这超过2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而且还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行为的,索要分手费一方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索要分手费一方可以及时报警。建议以后再与对方有电话、微信来往的时候保留对方威胁、勒索的证据。
分手后不可以索要分手费。一方当事人以给付分手费作为结束双方关系的条件,违背了平等与意思自治原则,即便是在其没有任何胁迫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另外一方当事人意志自由难免处于强制状态,意志自由的被强制必然导致了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也自然受到了质疑,那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1,59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