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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产权40年到期后,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 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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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产权40年到期后,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 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若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将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3、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全国统一实施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可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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