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扣工资的法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扣工资的法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扣工资的法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λ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入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λ应按其在本单λ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出于劳动者权益保护考虑,法律法规对单位克扣工资做了如下限制: 单位克扣的只能是员工的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看,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换言之,上述收入不属于工资,企业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予以克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