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需要调整为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地区,由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制定调整方案,报我厅,我厅会同安监、卫生规划、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二、用人单位应当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发放高温津贴的具体岗位和工种,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有关文件,北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在6-8月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工作的,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