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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情节:一方想要变更,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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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二)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三)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四)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其他。
1、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双方协议或提供仲裁等方式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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