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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与一般常规的二手房买卖有些不同,你在与孙先生签合同时可能还是使用权房,而使用权房在上海是不能买卖的,因此,你要在办理交易前把该房转变...
使用权房子的产权证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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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
1、如果当事人不去申请注册,那么其土地使用权合同就不能最后生效,土地使用权转让也不能最后完成,这将使受让人为此支付的合同价格处于随时消失的极度风险状态。2、如果双方当事人迟迟不办理登记,在迟迟不办理的这段时间内,由于合同最后没有生效,受让方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3、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申请注册时提供虚假的注册资料,则其注册申请被驳回或事后被撤销已完成的注册,相当于土地使用权自始至终未注册,受让方将承担合同无效的损失。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在我们国家,房屋的权属性质种类较多。私有房产自不必说,这是公民享有所有权(即通常所说的产权)的一类房屋,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有登记。还有一些房产,个人只享有使用权,比如城市中的公产、企业产、等,个人只是承租使用。对于仅享有使用权的房屋,有些是可以通过房改购房的形式购买产权的,比如城市公产和部分企业产房屋,长期以来以福利分房的形式给职工租赁使用,当地方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就可以购买产权。但也有的房屋永远无法购买产权,比如现在国家大力推动的城市保障性住房中的公租房,只是保障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当其有其他住房或收入显著提高后,就不再享有这个公租房的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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